索引号 : 0000001100200/201801-00002 | 组配分类:清理与调整职权情况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日期:2017-12-29 |
服务对象:公民 | 体裁分类:通知 |
发布机构:颍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12-29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名 称: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 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目录的通知 | |
文 号:无 | 关键词 : |
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 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目录的通知
颍政办〔2017〕96号
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
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阜政办〔2016〕28号)和《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颍政办〔2017〕4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颍上县县乡两级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乡两级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主要内容。县直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确定保留证明类事项(盖章环节)101项,取消5项,改为部门进行征询4项,改为提供有效证件代替证明1项;乡镇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确定保留证明类事项(盖章环节)17项,取消3项,改为部门进行征询1项。
二、严格执行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凡取消、部门征询、互联网信息平台获取信息、改为提供有效证件及未纳入清单的证明(盖章环节)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受理要件。除清单中保留的证明材料(盖章环节)事项,各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或者盖章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或变相设置各类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
三、加强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管理。县乡两级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及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完善。
四、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要以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清单为重要抓手,依法依规办事要素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办件材料,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消除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附件:1.县级证明材料(盖章环节)保留事项清单
2.县级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取消事项清单
3.县级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改为部门征询事项清单
- 县级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改为提供有效证件事项清单
5.乡镇证明材料(盖章环节)保留事项清单
6.乡镇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取消事项清单
7.乡镇证明材料(盖章环节)改为部门征询事项清单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