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名称 | 权力类型 |
1 | 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对乱收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对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对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对格式合同应当备案而不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对拒不修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格式条款提出的修改意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对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责令限期登记仍不履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对非公司企业法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对责令限期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管理或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消费者造成损害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对违反规定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且拒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对违反规定使用特殊标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对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未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对冒用有限公司、分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对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对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对未经审查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公司营业执照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对企业法人登记提供虚假文件、证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对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对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者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等十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对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对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对生产、销售劣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没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对药品包装未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对未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生产并销售或者进口不合格药包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对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销售人员加强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核准的地址以外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对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便利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对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未按规定停止销售或者使用、通知、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对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对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对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对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对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发生变化事项后,未按规定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对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对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对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对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等十一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对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对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对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对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未对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对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单位未进行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擅自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对违反规定,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具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人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对违反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对违反规定,未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对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对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对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对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对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对家用汽车产品不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对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未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对修理者未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对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对企业法人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经营上述食品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对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对食品销售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进行处置、报告,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对食品标识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4 | 对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5 | 对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6 | 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有关计量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7 | 对被抽查企业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8 | 对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9 | 对经营者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经营者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对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对妨害监督检查部门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或者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对直销企业发生重大变更,未报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对直销企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对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9 | 对直销企业违法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0 | 对直销员违规向消费者推销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1 | 对直销企业违法支付报酬,未建立并实行完善的退货、换货制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2 | 对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3 | 对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4 | 对组织、策划、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5 | 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6 | 对为无证明文件的印制者承印产品标识、认证标志,或者含有以上所列标识标志的包装物和铭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7 | 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8 | 对合同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9 | 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0 | 对发布有禁止情形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1 | 对违法发布广告内容和发布形式不准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2 | 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3 | 对违法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4 | 对利用大众传播媒介等户外场所发布违法烟草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5 |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6 | 对违法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7 | 对违反规定发布酒类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8 | 对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9 | 对违反规定从事洗染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0 | 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1 | 对违反规定从事商标印制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2 | 对销售未注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3 | 对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4 | 对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5 | 对违反标准发布农药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6 | 对加油站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改造车用乙醇汽油销售设备,造成车用乙醇汽油质量下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7 | 对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8 | 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9 | 对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0 |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1 | 对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2 | 对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3 | 对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4 |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5 | 对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三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6 |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7 | 对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等三类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178 | 对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9 | 对为无证照或被吊销证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供接入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0 |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1 | 对倒卖及销售假冒伪劣、走私烟草专卖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2 |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殡葬设备及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3 | 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4 | 对在禁止生产、销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的期限或者区域内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粘土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5 | 对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6 | 对未经批准擅自销售或向未持有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7 | 对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8 |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9 | 对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0 | 对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1 | 对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2 |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3 | 对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4 | 对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5 | 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6 | 对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7 |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外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8 | 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9 | 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0 | 对生产企业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转让、伪造、倒卖进口化妆品生产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1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2 | 对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反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3 | 对违规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4 | 对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5 | 对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6 |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7 | 对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8 | 对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9 | 对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0 | 对在核准的地址以外场所储存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1 | 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运输、储存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2 | 对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3 |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建立药品召回制度、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等四类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214 | 对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5 | 对未按规定备案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6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7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8 | 对违反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9 | 对因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被暂停销售但仍然销售该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0 | 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审评、监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1 | 对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2 | 对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未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3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4 |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或者无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5 | 对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6 | 对未按规定查验、索取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资料,建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档案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7 |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8 | 对经销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9 | 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0 |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1 | 对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2 | 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3 | 对加油站经营者、眼镜制配者拒不提供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4 | 对配备的计量器具不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5 | 对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配备与生产不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6 | 对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未建立完善的进出货物计量检测验收制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7 |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8 |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9 |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十一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0 | 对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等五类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241 |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2 | 对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3 | 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4 |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认证机构或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5 | 对认证机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6 | 对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经指定或超出业务范围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7 | 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未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8 | 对违反规定使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涂改、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9 | 对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0 | 对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1 | 对认证机构、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绝接受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2 |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3 | 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4 | 对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5 | 对生产者未进行备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更新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6 | 对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7 | 对茧丝经营者违法行收购蚕茧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8 | 对个体工商户骗取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9 | 对个人独资企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0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1 |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2 | 对被抽样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3 | 对乳制品生产销售企业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生产、销售、不召回、追回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4 | 对药品生产企业不按规定召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5 | 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6 | 对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7 |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8 | 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9 | 对销售失效、变质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0 | 对销售者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1 | 对服务业的经营者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2 | 对侵犯特殊标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3 | 对公司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4 | 对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5 | 对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6 | 对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7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8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按规定召回医疗器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9 | 对调配、销售假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两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0 | 对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1 | 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2 | 对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热量以及定量标示六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3 | 对抽样机构、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4 | 对检验检测机构违反资质认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5 |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违反维修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6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有关冷链储存、运输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7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外的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8 | 对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9 | 对房地产经纪服务未实行明码标价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