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考评目标
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提高办事及服务水平。
二、考核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将政务公开考核考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各股室(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考评组织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考评内容: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二)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的公开和执行情况;
(三)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四)政务公开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五)县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考核考评办法
采取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抽查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股室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等级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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