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
二、组织实施
局办公室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局信息中心负责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增强网上报送和网上统计汇总功能。 局机关各科室本科室的政府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4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局办公室应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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